关于做好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山 东 省 归 国 华 侨 联 合 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鲁侨联〔2018〕13号
关于做好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侨联、外侨办:
近日,中国侨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侨发〔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拟评选表彰一批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为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990名,根据《通知》精神,我省可评选推荐先进个人40名,此名额将按各市归侨侨眷数量比例分配至各市,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推选条件
(一)具备归侨侨眷身份。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四)热心侨务事业,积极投身我国对外友好交往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成绩显著。
三、推选原则和办法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和导向性。
(二)为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侨联、外侨办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推选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2)。
(三)逐层推荐。为引导地方侨联、外侨办和基层侨联组织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各地可采取层层推报的方式,在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由市侨联、外侨办(属省直单位的由省侨联组织人事部)审核,各市侨联将名单汇总并排序后加盖公章,连同事迹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定上报。省侨联、外侨办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分别在省侨联网站(http://sdql.gov.cn/)和省外侨办网站(http://www.sdqb.gov.cn/)上予以公示,最后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推报人选和事迹材料,上报中国侨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将于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期间公布,届时将邀请部分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开幕式,接受荣誉证书和奖章。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侨联、外侨办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合作,精心组织,认真评选,严格标准,好中选优。
(二)不重复表彰,各市被评选为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的同志不再评选为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
(三)请将《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于5月11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表格电子版。
(四)《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请访问中国侨联官网(www.chinaql.org)“通知公告”版块下载,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属实,手续齐全。
联 系 人:刘艳丽 李艳
联系电话:0531-68608850 68608844
电子信箱: whjl_sdql@163.com
附件:
1.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推选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3.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山东省侨联 山东省外侨办
2018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共40名)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序号 | 单 位 | 名额 | |
1 | 济南市 | 4 | 10 | 威海市 | 3 | |
2 | 青岛市 | 4 | 11 | 日照市 | 3 | |
3 | 淄博市 | 1 | 12 | 莱芜市 | 1 | |
4 | 枣庄市 | 1 | 13 | 滨州市 | 1 | |
5 | 东营市 | 1 | 14 | 德州市 | 1 | |
6 | 烟台市 | 4 | 15 | 聊城市 | 1 | |
7 | 潍坊市 | 2 | 16 | 临沂市 | 2 | |
8 | 济宁市 | 1 | 17 | 菏泽市 | 1 | |
9 | 泰安市 | 1 | 18 | 省直 | 8 |
附件2
山东省推选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李兴钰 省侨联主席、党组书记
副组长:孙西忠 省外侨办副主任
李运才 省侨联二级巡视员
卢文朋 省侨联秘书长、党组成员
李 英 省纪委派驻外侨办纪检组四级调研员
成 员:庞德华 省侨联办公室主任
李 兵 省侨联文化交流部部长
李英勇 省侨联经联部部长
李 欣 省侨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艳丽 省侨联文化交流部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 兵
副主任:刘艳丽
成 员:孙丰波 省侨联经联部四级调研员
李 艳 省侨联文化交流部四级调研员
于 捷 山东省侨联文化交流部工作人员
附件3
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身 份 (归侨或侨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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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电子邮件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要求:不少于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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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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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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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侨联侨务部门意 见 | 地方侨联意见 | 地方侨务部门意见 |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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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侨联侨务部门意 见 | 省级侨联意见 | 省级侨务部门意见 |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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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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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贴照片处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文化程度填写学历学位,身份填写归侨或侨眷,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1000字,可另行附页。
六、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人选为党政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要按规定征求廉政情况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征求统战部或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人选为其他社会人员的,需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八、此表上报一式4份,规格为A4纸。
附件下载:
http://www.lewcn.com/uploadfile/2018/0509/201805090112362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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